兰州电监办积极行动 组织开展省内抗震救灾保电工作


  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发生的四川省汶川县7.8级地震,波及我省大部分地区,陇南、天水、甘南、兰州、定西、平凉、庆阳等市州震感强烈,其中陇南、甘南等市州电力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灾情发生后,兰州电监办专员随同陆武成副省长于12日19时赶赴受灾严重的陇南市徽县等地,5月13日00:45分到达灾区一线, 查看灾情,指导电力抗灾抢险工作,副专员负责办内指挥。

    5月13日上午,我办立即向省内有关电力企业下发了《转发电监会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保电工作的紧急通知》(兰电监传〔2008〕2号),并抄送了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我们向办内下发《兰州电监办关于成立抗震救灾保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电监办函〔2008〕25号)及《兰州电监办关于抗震救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兰电监办函〔2008〕26号),严肃工作纪律,提出工作要求,确保信息畅通,并安排工作人员分头迅速调查全省地震波及地区电力系统受灾情况,并与各电力企业保持信息联络,随时搜集和掌握电力系统抗灾抢险新的进展情况。

    与此同时,兰州电监办迅速进入一级应急状态,从5月12日起,全办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电监会、甘肃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紧急部署抗震救灾保电工作,要求灾区各电力企业要紧急行动起来,把抗震救灾保电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二要迅速组织力量,抓紧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和设备,尽快恢复灾区的供电;三要开展电力设施受损情况拉网式排查,特别要加强大坝、水工设施、电厂油库、氢站、电力通信等的排查,遏制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引发电力安全事故;四要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来源】兰州电监办  
【日期】2008-05-14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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