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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以及电监安全〔2007〕9号文关于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系统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系统在建水电、火电项目2007年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整治安排
2007年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部署和自查阶段:从现在起至6月底,各项目法人和受托管理单位要结合春季安全检查实际情况及专项整治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7月初至8月,各项目法人和受托管理单位依据方案开展自查工作,各分、子公司组织对自查结果抽查。
2.检查和总结阶段:9月至10月上旬,集团公司将对重点工程组织抽查。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各项目法人和受托管理单位要对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各分、子公司审核,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并做好迎接电监会检查准备。
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1.集团公司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大、中型水电和火电建设工程。主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施工机械、压力容器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等为主要内容。
2.各单位要按照电监安全〔2007〕9号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整治工作要结合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与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辩识、专项安全检查、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月活动一并进行。并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集团公司对专项整治检查的情况和工程部抽查的结果在月度工程协调会上及时通报。
3.各分、子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组织人员,督促、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4.8月3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书面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电子版报张跟民(zhanggenmin@cpicorp.com.cn)。集团公司工程部将根据情况对部分工程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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