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电监安全[2007]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全国电力安委会第六次会议的精神,并结合2007年集团公司对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布置,集团公司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基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落实电力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多发事故的防范,努力消除习惯性违章现象,巩固提高2006年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安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建设文化,为集团公司做强做大做好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力度,完善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体制和机制建设;明确电力建设施工各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抵御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增强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技能;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电力建设施工无人为责任事故的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工作重点

    集团公司各电力建设工程均属电力建设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地质条件复杂的水电建设工程。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预防坍塌(包括深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垮塌、高宽棚架坍塌、起重机械使用和装卸坍塌、隧道冒顶坍塌等)、高处坠落(包括临边、洞口坠落、脚手架坠落、工作台坠落、吊篮、升降机坠落、悬索高空坠落等)、火灾、施工机械和承压设备事故、火工产品事故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等为重点。

    四、工作内容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各项要求。集团公司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定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施工安全费用的使用、分包队伍的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给予具体、明确的要求。各单位在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管理要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加强对施工安全费用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承包商随意分包或以包代管。

    二是开展现场专项整治工作,抓重点、难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和“攻坚年”的各项工作。根据电监会的工作方案和2006年电力建设发生的14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各单位在日常安全管理上要重点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施工用电管理、防坍塌事故和高空作业进行检查和整改,并按集团公司的总体布置,组织专项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做到安全工作的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在分支机构检查的基础上,将组织重点项目的抽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公司,集团公司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按照“一案三制”建设工作要求,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培训演练,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各项目公司不仅要制定总体应急预案,还要督促施工承包商制定各自的专项应急预案,如工地人员伤亡应急预案、工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工地防汛防涝应急预案、工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工地坍塌应急预案等,并在适当的时间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演练情况将作为集团公司年终安全考核和安全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是检查2006年基建安全专项检查及其他重要安全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尤其是火电工程四大管道的生产质量、进货渠道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本次电力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如下内容: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立强制性条例的执行情况,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施工安全费用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4、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设置及其工作情况,基建项目中各参建单位以及分包、转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
    5、施工单位资质和特种从业人员的资质及持证情况审查、备案和管理情况。
    6、以防止坍塌、高处坠落、火灾、施工机械、承压设备、火工产品事故以及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7、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工作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配备情况。
    8、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到位情况、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纠正情况。
    9、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入场教育培训情况。
    10、对2006年电力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中问题的整改情况及火电工程四大管道检查整改情况。

    五、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分支机构、项目公司应分别成立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电监会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集团公司2007年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程念高
    副组长:张  涛 胡日查
    成  员:姜家仁 郭召松 耿元柱 罗小黔 霍 利 段喜民   徐朝晖 魏泽黎

    六、工作计划

    1、4月下旬工作布置落实,请各项目安委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整治工作;
    2、5月上旬各分支机构、项目公司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各项目公司向集团公司上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承包商的分包情况;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执行情况;项目公司的各类应急预案、施工承包商的应急预案种类;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5月上旬~7月上旬,各施工承包商自查及整改;
    4、7月中旬~8月上旬,项目公司检查,承包商整改,项目公司验收;
    5、8月中旬~9月上旬,分支机构检查并汇总上报检查结果,承包商整改,项目公司验收;
    6、9月中旬~11月上旬,集团公司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
    7、11月上旬~12月上旬,集团公司全面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总结报告向电监会汇报。

    七、工作要求

    1、各分支机构、项目公司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适时掌握和指导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工作协调机制,对带有共性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和采取措施。
    2、各项目公司要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的积极性和力量,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全力攻坚。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能代替专项整治工作,在PMIS上坚持认真填报各项安全事故月报表和安全巡检日报等内容。反之,专项整治工作也不能    取代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务求实效。
    3、各项目公司要把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关、质量关,重点检查跟踪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质量、进度和造价间的关系,对严重威胁施工安全的重大问题要特事特办,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进行整改。
    4、各项目公司在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中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沟通,及时归纳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每月通过PMIS/安全管理/安全工作月报中上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要妥善保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文件、检查记录和总结材料等资料,存档待查。集团公司将积极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工作,并适时组织对重点工程的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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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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