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集团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集团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2007年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从2007年4月至12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开展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发展,建设平安和谐工程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责任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治理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三违”行为为重点,以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动态对标、持续改进,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生产体系,促进集团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和好转。

    二、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1.集团公司成立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钟俊
    副组长: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    曲波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成员: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各处处长,各分子公司、直管项目分管基建的副总经理
    主要职责:统一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协调自检,做好对重点项目的检查,配合电监会或区域电监局做好对集团公司项目的抽查,及时向电监会报告各阶段的实施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各分子公司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所属项目的专项整治领导工作。
    3.各项目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项目专项整治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公司行政一把手担任,项目公司其他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等人员参加领导小组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子公司和各项目公司,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和谐工程,实现安全发展的高度,结合各自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实际,高度重视此次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开展各项活动,要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严禁走过场。
    2.要把深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同集团公司2007年工作会议、基建工作会议部署的安全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集团公司下发的《2007年基建安全质量重点工作通知》和《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的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起来,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从管理目标和问题出发,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行综合治理,有效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3.各分子公司、项目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各阶段的总结报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根据各项目工程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组对重点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四、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施工现场的各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建立完整、严密、有序的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各类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水平,特别是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由于安全管理混乱和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实施计划(四个阶段)

    根据电监会的总体部署,集团公司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也相应地分四个阶段进行落实:
    (一)布置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系统各企业接到集团公司转发的电监会《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9号)后,应立即动员、部署,并相应成立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日常工作办公室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可结合安全专职管理部门)。各工程项目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工程特点、建设进展、安全管理状况和春季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集团公司2007年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具体专项治理内容明确具体的负责人。
    (二)自查阶段(5月至9月)
在完成春季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各企业按电监会《2007年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预防大中型水、火电工程的5项重点治理范围(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火灾、施工机械和压力容器设备事故)和9项主要整治任务进行针对性自查。同时,结合集团公司系统内工程建设特点,把风电项目风机吊装安全、多种产业建设施工安全一并纳入专项整治重点。重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有:
    1.安全管理体系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特别是新组建的分子公司、项目公司安全机构的设置、安监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业主安全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地处偏远地区的中小水电、风电项目纳入主要检查对象。
    2.水电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中型水电项目防洪度汛情况,高边坡、大洞室、高竖井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大型吊装机械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大型吊装机械、垂直升降机械的安装、拆除、运行管理情况。风电项目大件吊装的安全监管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对象。
    4.分包队伍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对分包队伍(包括民工队)的资质审查、安全监管是否到位,是否有层层转包、违规分包、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等情况。
    5.工程开工和收尾阶段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对处于工程开工阶段的项目,重点检查施工人员进厂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和安全措施、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处于收尾阶段的项目,重点检查基建与生产衔接期的安全管理是否实行“两个准入”、“二票三制”,是否存在基建与生产交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漏洞或死角等情况。
    6.基建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演练情况检查。
    7.多种产业基建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对多种产业基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遗留管理漏洞和死角。
    8.对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对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普查、辨识、评估、登记,管控措施是否有效、到位;是否对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进行了专项治理。
几项具体工作安排:
    1.5月份,各项目公司要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各水电工程项目要完成安全度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值班制度。
    2. 6月份,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布置的安全月活动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建设项目要重点开展基本建设“五查”活动。安全月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安全月活动总结报告报集团公司。6月底前各分子公司应将工程建设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 6月底前,集团公司将印发《工程建设七不准实施办法》、《分包工程施工和农民工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各项目公司、分子公司要对照办法要求,在7月份认真开展一次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
    4. 7月底或8月初,将召开2007年集团公司基建安全质量座谈会,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前一阶段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以便在会议上交流。
本阶段要求:在项目公司自查的基础上,各分子公司对所属项目展开复查,自查、复查形成报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书面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要求自查阶段报告于2007年9月25日前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三)检查阶段(10月至11月上旬)
本阶段,集团公司对系统所属工程项目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大中型水、火项目、新开工项目、风电项目、日常检查中安全问题突出的项目。同时,电监会及派出机构将对重点工程组织联合督查。集团公司检查和电监会督查中,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将会发出指令,各单位要限期整改,集团公司将负责跟踪。
本阶段要求:各分子公司、项目公司一定要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把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提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集团公司和电监会的专项检查。各单位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对本阶段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要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将于2007年11月20前汇总、分析,形成阶段报告,报电监会。
    (四)总结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
各单位继续保持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不断分析、总结,对于获取的好的管理经验,可以提炼加工,制定成管理办法、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集团公司将进行专项治理的总结,为今后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积累经验和完善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本阶段要求:各分子公司、项目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把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将于2007年12月20日前形成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电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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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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