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公司、国网新源控股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7〕9号),电监会结合当前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9号),在2007年4月至12月期间,深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文件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公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7〕281号)的要求,组织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基建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找准薄弱环节,进行安全专项整治。对于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和所属施工企业在系统外承建的工程项目,要区分重点、对症下药,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

    三、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和基建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安全监督管理常规工作有机结合,既有所侧重,又要互相促进,以取得实效为最终目的,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优质地完成、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报告,并积极做好上级单位抽查、督察配合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9号)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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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转发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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