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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供应情况(截至2月11日)  
2008-02-13 信息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截至2月11日18时统计,至2月10日,全国电煤库存约2898万吨(增加71万吨),平均可用12天,库存继续回升。其中,国家电网公司覆盖范围内直供电厂煤炭库存2310万吨,南方电网统调电厂煤炭库存588万吨(广东177万吨,广西95万吨,云南170万吨,贵州138万吨,海南7万吨)。目前,存煤不足7天的地区有:上海市(6天)、安徽(6天)、宁夏(5天)。
  存煤低于三天的电厂有27座,涉及发电容量2245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15%,占火电装机容量的4.05%),分别为华北4座,266万千瓦;华东12座,940万千瓦;华中5座,418.56万千瓦;西北2座,140万千瓦;南方4座,48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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