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填报价格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填报说明:

    1、填报单位为实行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
    2、《发电企业价格信息表》中有关价格指标定义如下(涉及电费收入指统计期内的应收款项,不包括陈欠电费的回收)。

 

    竞价上网平均电价指区域电力市场中竞价上网电量的平均上网电价;计划外平均上网电价指除计划内(或基数内)电量和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电量外的其它电量的平均上网电价。

    各发电集团填写本公司内所有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的汇总指标以及分省区全资控股发电企业的指标;各省能源投资公司等独立发电企业填写本企业的指标,有跨省区控股发电厂的还需分省区填报价格指标。

    另外,各发电企业在第一次(今年4月)报送《电力价格执行情况报告》时,还要同时报送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及对应的上网电量,有一机一价的情况分机组上报,以后若有调整应及时报送。

    3、若发电企业各机组的批准价格不同时,则以机组为单位填报表格。

    4、所报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来源】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  
【日期】2004-03-08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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