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月度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办市场[2004]16号

    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公司:

    为做好华东电力市场模拟运行工作,依据《华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电监市场[2004]13号),我会组织制定了《华东电力市场月度竞价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来源】  
【日期】2004-12-29 【字体: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1998-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