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一届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函(办输电函〔2007〕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35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6〕95号)(见附件1),电监会作为筹建单位,负责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标委会)的筹建工作。

    电监标委会的业务范围为电力监管相关领域,包括电力市场、电网接入服务、供电服务、电力安全、电力普遍服务、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节约土地资源和电力节能等。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相关专业专家积极参加电监标委会,有关要求如下:

    一、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热爱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2. 电力管理、规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经营、修造、调试以及电力市场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
    3. 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4.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 推荐单位公函;
    2. 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征询表(见附件2),并附候选委员2张2寸彩色照片,委员征询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确保候选委员材料的真实性;
    3. 请于2007年3月20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送达电监会,同时发送委员征询表电子版。
    联系人:电监会输电监管部   郭涛
    联系电话:66597399、66021913(传真)
    Email:tao-guo@ser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86号  邮编:100031

    附件:1.关于批准筹建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35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附件:2.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征询表

二○○七年三月二日

 



【来源】电监会输电监管部  
【日期】2007-03-07 【字体: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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